在廈門眼科中心遺傳眼病門診中,常常有患者詢問目前社會上越來越多的各種治療視網膜色素變性的方法,是否可以相信。
比如:各種手術、眼內注射、口服或靜脈注射各種藥物的治療。
龐繼景教授講解如下:
“很多通過各種手術,眼內注射,口服或靜脈注射各種藥物的治療,雖然治療方說在有些患者身上有效,但幾乎都沒有被學術界認可的有效統(tǒng)計數據,也沒有經過嚴格的動物實驗或系統(tǒng)的臨床3期試驗得出的安全有效結論,更不用說獲得了國家監(jiān)管部門的批準。雖然說科學研究的真諦是探索精神。但醫(yī)學特別是臨床科研治療有它自己的特殊性。
一個不是在某方面特別有經驗的大夫,覺得有些治療新方法在理論上是可行的,他可以對病人進行人體試驗,積累經驗,得出結論。但前提是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用科學的方法盡快得出結論:此療法是否安全,對哪些病人有效,對哪些無效;不能得出了陰性結果后不報,在幾十年里一直進行收費式‘科研治療試驗’。其實現代醫(yī)學已經對醫(yī)療類臨床試驗做了嚴格的規(guī)定。在鼓勵創(chuàng)新的同時,最大程度地確保接受試驗患者的安全性:就是在動物實驗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再進行人體試驗。
比如,如果你現在做了比如血管搭橋手術,以后開展基因治療臨床實驗時,因為潛在的安全性等原因,你就被排除在臨床試驗病人之外了。所以說在基因治療已經露出曙光的大背景下,不要著急,更不要什么療法都試。早進入臨床試驗的好處是晚期病人/病情進展較快患者可以盡早及時得到治療。對其他病人晚一點治療的益處是過一段基因治療方法會更安全,更有效。具體的判斷需要在對基因治療有較深理解的相關專家進行全面評估的前提下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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